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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股:设股长1人,科员1人,主要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文件及审计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负责宣传、信息、统计、规划、年度计划、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督办、机要、保密、文印、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和行政后勤工作;负责信访、老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劳资工作;负责计算机管理和机关的党群工作;承担审计检查、复核和参与审计业务工作。
(二)行政事业审计股:设股长1人,科员1人,主要负责审计县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对教文体、卫生、民政、广播事业费及其他专项事业费和农、林、水、畜牧、环保部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负责对社会保障事业、社会福利、保险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的审计;负责有关的专题审计调查;负责对世行援贷款项目的审计;负责县、乡两级财政预算收支、预算外资金管理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负责起草县政府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企业审计股:设股长1人,科员1人,主要负责对工业、交通、能源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的真实、合法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审计监督;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对金融机构等中央、省、市直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和损益情况审计;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施工企业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的审计监督,重点搞好建设项目的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和经济效益的审计监督;负责对其他国家直接投资、融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负责对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建设项目和施工企业的审计监督;负责搞好有关的审计调查。
(四)经济责任审计股:设股长1人,科员1人,主要负责对全县处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专案审计;负责对内部审计进行指导和监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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