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2020-01-14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11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nqxmjb/1585291384571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范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外,其他公示内容实行审核制,经各股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公示。
第三条 公示的范围:
(一)局机关及内设机构的设置、行政管理职能、干部任免;
(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和统计资料;
(四)行政审批事项(初审)、审批程序及审批结果;
(五)办事的程序和时限;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七)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按规定,需要保密的事项不进行公示。
第五条 公示的形式:
(一)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三)局公告栏。
第六条 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颁布实施后进行公示。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