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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内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河北容嘉仓储管理有限公司“公转铁”运输配套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变更的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2024-08-30      发布机构:工业园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1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gyyqgwh/1724980889314

河北容嘉仓储管理有限公司“公转铁”运输配套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日前,河北容嘉仓储管理有限公司向我机关提出申请,为突出项目优势,经多方考察确定变更工艺流程,工艺流程变更需对原审批通过的总平面规划图进行设计变更,变更后不突破强制性规划要求和容积率等主要指标;拟做如下变更:

1、一号原煤棚北侧转载站、栈桥取消,南侧的风井及楼梯取消;棚内增加转载站、配煤槽,增加一号原煤棚与二号产品棚间的栈桥。2、二号产品棚北侧转载站、栈桥取消;南侧风井及楼梯移至北侧,北侧增加变配电室;棚内增加转载站、配煤槽。3、变更后总建筑面积由46476.79变更为44999.15 ;地上建筑面积由 46120.41㎡变更为 44844.27;地下建筑面积由 356.38变更为154.88;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由86539.89变更为85030.27 ;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由42836.08变更为42683.92 容积率由1.03变更为1.01;建筑系数由50.84%变更为50.66%;绿地率不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机关已完成对河北容嘉仓储管理有限公司的规划总平面变更的初审工作,下一步将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内容进行变更,为了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保障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现就该项目总平面变更及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内容详见附图)

公示时间: 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8日

公示方式:1、内丘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2、项目现场。

    依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机关陈述你对该规划变更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反馈地址:河北内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小企业创业园)

联系电话: 0319-6952959   13930934351

人:吕立洲

 

                          河北内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附图:

1变更前.png

                变更前总平面图

2变更后.png

  变更后总平面图

变更前.jpg

  变更前鸟瞰图

变更后.jpg

变更后鸟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