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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征收土地公告

2025-04-08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04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744097831368

内丘县人民政府

         

 

大孟村镇东青山村、郭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3月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71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667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71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3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6671公顷;

(二)范围:大孟村镇东青山村、郭家庄村;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6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nq.gov.cn。

四、工作安排

内丘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