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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中央第二批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公告

2024-06-28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45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nqxnyj/1719825113233

内丘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4中央第二批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公告

 

全县各示范家庭农场

为做好我2024中央第二批粮油单产提升行动动项目工作,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6号)、《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邢农财发[2024]62号)要求,现公告如下:

1.各示范农场根据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请有意申报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家庭农场所在乡镇报名,并由乡镇出具“推荐证明”,到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县级评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局组成相关科室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本项目的各级示范农场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分高低顺序确定2家项目实施对象,2021-2023年参加过项目的农场原则上不再享受2024家庭农场项目补助资金。

2.项目实施主体是依法在我县登记成立的经营管理规范、有比较详细的生产记录和财务收支记录产品质量安全、无其他不良记录和社会负面影响社会声誉良好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含县级)。项目实施主体评选:按照《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筛选2家粮油类示范农场。优先安排开展大豆玉米(高粱、谷子)花生玉米复合种植的示范农场,省级以上示范农场给予支持。

3.请符合报名条件的示范家庭农场《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项目申报书进行报名。报满为止。

4.此次报名有优先支持项,包括:

a、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社、县级以上示范农场(含县级)建立健全财务帐薄的

b实行大豆玉米(高粱、谷子)花生玉米等复合种植的

c、具备一定种植规模(示范农场种植基地200亩以上,示范社种植基地200亩以上);

d、有办公地点,规章制度上墙的。

e、省级示范农场、示范社。

 

报名时间:2024628--202472(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地址:内丘县农业农村局

报名联系电话:0319-6861557

 

内丘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