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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丘县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2025-02-26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21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xzfwzx/1740704782875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依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有关规定,县行政审批局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和《邢台市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编制了《内丘县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内丘县政务服务领域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及时公开清单事项。各部门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中涉及的中介服务和技术性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两个清单》。县行政审批局要将两个清单今年2月底前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法依规动态调整。对中介服务和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国务院决定调整,部门职能职责变动等因素涉及事项调整的,各部门要按职责权限,参照《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规定的调整程序,及时予以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

三、严格落实清单管理。除涉密不宜列入清单事项外,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作为政务服务的受理条件。由各部门委托相关专家、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承担费用。

附件: 

1.内丘县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清单.xlsx

2.内丘县政务服务领域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xlsx


内丘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2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