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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的告知书

2025-03-07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29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nqxnyj/1741574508751


内丘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规范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的告知书

种子生产经营者和农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耕备耕时,为依法保障种子质量安全、避免假、劣种子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全面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说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如下:

一、种子经营者要做到“三要”和“五不”

(一)“三要”

1.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配套办法,做到依法经营。

2.要依法备案,经营适宜本地种植的农作物种子。

3.要建立健全进销售台账,向种子购买者开具农作物种子销售票据。

(二)“五不”

1.不虚假宣传误导农民,不以“商品粮”名义经营种子。

2.不经营假劣种子。

3.不经营“散装”、“白包”种子。

4.不经营仿冒、套牌侵权种子。

5.不经营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的农作物种子。

二、农民朋友购种要做到“五要”“五不要”

(一)“五要”很关键

1.要选择有经营资质、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种子企业或实体种子经营门店购买种子。

2.要根据区域积温、土壤特点、品种表现等情况,选购种子品种。

3.要查看种子是否经过国审、冀审或通过我省引种,是否通过备案,种子包装是否规范,有无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

4.要用手机扫描种子包装袋上的二维码,仔细核对扫描信息与包装袋标注的内容是否相符。

5.要索取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特别是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种子的,务必索取相关销售凭证。

特别提醒:农民朋友一定要适区适种,不能越区种植,确保作物正常成熟,减少农业生产风险。

(二)“五不要”要记牢

1.不要贪图便宜听信虚假宣传,购买“商品粮”做种子使用。

2.不要轻易购买以“不掉棒、抗虫、抗草”等名义扩大宣传的种子。

3.不要购买“散装”、“白包”等没有包装或标签的种子。

4.不要购买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越审定推广范围的种子。

5.不要购买流动商贩经营的来源不明的种子,不轻信“忽悠团”忽悠,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