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2025-07-11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nqxnyj/1752542714842
内丘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5年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顺利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开、规范、择优遴选有资质的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5年,中央下达该项目资金总额为336万元,根据方案安排,项目实施区域为内丘镇、金店镇、大孟村镇。补助玉米面积8万亩,小麦面积8万亩。
二、补助环节
玉米机械化收获、秸秆粉碎还田、小麦旋耕三个环节。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
先服务后补助,项目实施完成经审核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直接补助给服务组织主体,经由服务主体拨付至农户。
玉米机械收获+秸秆还田(2遍)每亩补助27元,小麦旋耕(2遍)每亩补助15元。
四、报名条件
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且已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没有注册登记,或者虽已办理登记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不在范围内。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能力。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管理。
五、遴选程序
1、报名:(1)社会化服务组织需携带以下材料: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需携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没有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证明和乡镇出具的没有非法集资、没有套取财政资金历史的证明。(2)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3)地点:县农业农村局407房间。
2、遴选:根据服务组织申报情况,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按照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等因素进行审核,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3、公示: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对遴选的服务组织名单及举报电话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签订服务合同:公示无异议的服务组织,及时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项目作业委托协议,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
联系人:任彦龙 电话: 0319-6860251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