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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柳林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8-22      发布机构:柳林镇      浏览次数:306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llzrmzf/1755847957486

中共柳林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部署,2024年5月30日至7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柳林镇东石河等12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农村三资专项巡察。10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柳林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当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在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镇党委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工作任务,迅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十一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逐一分析具体问题,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柳林镇党委书记李玮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柳林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李玮同志任组长,曹江朝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科级干部任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逐项分解到具体承办科室,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分解具体问题9个,问题数对照反馈意见梳理分解,制定整改措施22项。截至3月14日,制定的整改措施中,已完成22项。

(一)已完成整改的事项

1.清产核资涉嫌走过场。一些村土地承包租赁仍是口头协议,只有地块台账,而未签订书面合同,存有纠纷隐患和集体收益流失风险,在以往三资专项清理中未进行整改。安上村现有资产报表与合同不一致,资产报表显示集体四荒地为426.15亩,承包合同显示邢台茂林水苑农村技术公司承包本村荒山面积为600亩。申家洞村2024年6月收群众租地款计8万元,近郎村2024年6月收取群众租地款计4.6万元,未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项。一是对各村上报的登记在册的村集体土地,尤其是四荒地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是否出租或使用,明确现状,建立各村集体四荒地台账,确定无误后在系统和台账上予以及时更新。二是对村集体土地出租情况及合同签订进行再排查,合同上签订的实际发包亩数不得大于村集体所有四荒地亩数,逻辑关系要合理,实事求是。三是对于收取群众租地款但未签订合同的村要重新补签合同,完善各类手续,不得出现口头协议,避免耕地纠纷和集体收益流失等风险。申家洞村2024年6月收群众租地款计8万元,近郎村2024年6月收取群众租地款计4.6万元,已重新补充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2.集体资产处置未按规定公开交易。一些村处置集体资产应公开未公开,大额交易应进未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存有监管漏洞。近郎村2023年出租场地计1.4万元、变卖集体树木430棵计3.4万元,申家洞村2022年变卖集体杨树98棵计2.1万元、2023年5月发包集体大口井3眼计2万元,西杨寨2023年、2024年分别收取扁鹊药谷地租款计1.2万元、1.35万元,未经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印发《柳林镇政府关于印发《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资产出让、出租、发包、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等须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包括集体所有的厂房、经营用房、闲置办公用房、校舍等经营性资产和集体所有的山林、水面、“四荒”地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要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二是联系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2月7日开展柳林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回头看”培训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和会计参加,各村以问题村为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依法管理经营集体资产,保障集体成员的知情权、监督权。

3.实施工程项目未进行公开竞价。被巡各村实施工程项目建设,普遍存在事前未进行会议研究和公开竞价现象。仙人村集体工程多由本村2个村民承包施工,其中李生堂实施道路修补、厕所安装、小广场、村南大街喷漆、灾后重建等工程计35.74万元,李纪龙实施下水道开挖、人居环境整治、道路维修等工程计 12.6万元,以上工程没有召开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研究。近郎村分三次对办公室进行装修项目计10.16万元,杨家庄拆除房屋、清运垃圾、厕所改造计12万元,申家洞村整治人居环境、修庄稼路计5.2万元,事前未进行公开竞价。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点对点整改到位,针对仙人村、近郎村、杨家庄村、申家洞村在人居环境整治、道路修补等工程事前未进行研究问题,未公开竞价问题,已完善两委会议记录和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内容要确定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资金来源、概算投资等。二是举一反三,召开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回头看”会议要求各村引以为鉴,思想上引起重视,农村集体工程建设要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两委会议讨论通过后选择合适的公开招投标方式,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签订规范的项目建设合同。

4.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不规范。各村普遍对工程质量重视不够,在竣工之后、付款之前不组织验收,或者验收不认真、不签书面验收表,存有质量安全隐患和廉洁风险。近郎村装修办公室计10.16万元,乔交台村租赁铲车等计6.68万元,巡察期间未能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安上、陈家楼、杨家庄、仙人村、东石河等村也有类似现象。西杨寨村2023年、2024年两次厕所改造施工的验收表中村支书、支委、村委3人字体不一致,涉嫌替签代签、虚假验收。申家洞村2023年实施修庄稼路项目,按混凝土用量65方付款,据路面长、宽和厚度测算混凝土用量应为49.5方,报账超出15.5方(每方280元)计4340元。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项。一是对9个村存在竣工验收不规范问题,已督促各村如实提供竣工验收资料,验收表严格按照实际验收人谁验收谁签字审批原则,杜绝代签虚假验收现象发生,对于不能提供完整的验收手续,由各村提供项目验收的情况说明。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对于没有按照要求提供验收材料的村,分包领导及包村干部不予签字审核,同时强调工作职责,明确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三是核实相关问题,协助县纪委对申家洞村2023年实施修庄稼路项目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2024年11月10日,县纪委给予申家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江海党内警告处分。

5.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有的村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无具体内容,有的村先施工后签订合同。近郎村2021年支付机械租赁费计1.79万元所签合同无具体内容,不能体现租赁机械实际用途。东石河村2022年实施S328省道小房岗土地庙至石河路口的垃圾清运、花池修整、树木移植项目计2万元,3月26日开工,4月15日验收,合同签订日期为竣工验收当天。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严格按照《柳林镇政府关于印发<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出租发包、对外投资及工程项目建设等经济活动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要规范,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近郎、东石河等村对于机械租赁、垃圾清运等问题进行整改,明确逻辑关系。二是督促各村召开村两委会,研究集体工程合同不规范等问题,整改措施,今后坚决杜绝合同内容不清晰、逻辑关系不合理等问题出现。

6. 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村支部书记直接办理现金业务,有的村库存现金数额较大,出现超限额使用现金现象。近郎、申家洞、西杨寨等村支部书记代替财务人员到银行办理现金业务。陈家楼村原村支书2021年2月以杂工补贴名义支取现金1.17万元,到2022年3月用于发放杂工补贴。房家庄、杨家庄等村有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报刊征订费用的现象。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项。一是严格村财乡管制度,对村级财会人员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会计人员责任制度,支部书记不得到银行办理现金业务,不得持有较大数额现金。二是镇纪委对存在问题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各村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程序落实资金使用的有关制度要求,避免此类情况发生。三是镇村财乡管代理服务中心,分包领导和包村干部把好关,各类报账手续严格审核,未按规定超额持有、使用现金的手续一律不予审批。

7. 大额资金集体研究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村先支出、后研究,有的村支出无研究,或者研究不认真、未作记录。近郎村发放附着物机井补偿款、东石河村偿还原村支书借款、王家庄支付厕所改造款、柳林沟发放村民福利、乔交台和房家庄等村开展水质水样检测,不能提供两委会、村民代表会研究记录。安上村2022年支付太阳能路灯、道路施工等款项,杨家庄2023年支付太阳能路灯、道路施工等款项,支付时间早于会议研究时间。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督促近郎村、东石河村、王家庄村、柳林沟村、乔交台村、房家庄村、安上村、杨家庄村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先会议研究,后支出的程序及时完善两委会议记录、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做到事出有因,支出有据。镇纪委对柳林沟村支书兼村主任张丰军进行批评教育,县纪委对杨家庄村支书兼村主任孔英杰进行组织约谈。二是各村召开村两委、村民代表会,对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各村在工程项目资金有大额支出的事项上要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执行。

8.集体用工管理不严格。各村在每个年度都有数量不一的集体用工支出,主要用于拆厕所、拆猪圈、打扫卫生、疫情值班、拉运玉米皮、砍树等,普遍没有当时用工派工记录,存有管理漏洞。有的村跨年度发放杂工补贴,签名字体为代签,有套取集体资金嫌疑。有的村两委干部或者干部家属领取杂工补贴,或者在杂工补贴中列支工作补贴,有优亲厚友的嫌疑。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项。一是在用工分配上,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脱贫劳动力用工补贴不得低于二次分配资金总额60%原则,合理安排脱贫劳动力开展环境卫生、防火巡逻、各项值班值守等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要求,规范两委干部亲属参与日常杂工并领取补贴行为。二是在用工程序上,做好用工派工记录,明确地点方位,留存好工作照片,在工作中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补贴领取表上签字,不得代签冒领。三是召开各村纪检委员和村监会主任的会议,强调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主动作为,本年度的用工本年度完成补贴发放,对于优亲厚友,失职失责的镇纪委要对其进行组织约谈。

9.财务审核审批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村报账不及时,存在跨年度支付费用现象,近郎村2024年支付2022年公厕款2万元,东石河村2023年支付2018年改厕款1.45万元,仙人村2023年支付2018年修路款1.15万元,西杨寨2022年支付2020年库坝修复费用1.09万元。有的村财务支出未履行审批手续,或者缺少理财小组等人签批,柳林沟、王家庄等村此类问题较多。有的村财务审核把关不认真,存在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财务凭证应附未附明细资料等现象。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针对此类问题柳林镇于2025年2月中旬召开全镇农村财务培训会,对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进行业务培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账制度,各村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执行,严禁无单据和白条入账,严禁超额使用现金,对于无审批及审批不规范问题及时完善相关手续。二是村监会、包村干部、分包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监管审批责任,镇村财乡管代理服务中心在拨付款项时要审核资料是否齐全,不齐全的再补全以后进行拨付,明确好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

(二)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县委巡察组共移交问题线索2件。截至目前,共初核1件、立案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科级以下1人。采取第一种形态1人、第二种形态1人。

县委巡察组共移交信访件1件,已办结1件。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科级以下1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盯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抓落实,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一)继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高度重视后续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需长期坚持的工作,坚持不懈,抓常抓实,巩固整改成果,扎实向前推进。

(二)举一反三,深入推进。以这次巡察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补缺漏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类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

(三)确保整改成效落到实处。进一步将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共同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为全县经济发展贡献柳林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803682;电子邮箱:liulinzhengfu@163.com。

 

中共柳林镇委员会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