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民政局关于县属社会组织2024年度 年审年检情况的公告
2025-12-22 发布机构:民政局 浏览次数:6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minzj/1766390762861
内丘县民政局关于县属社会组织2024年度
年审年检情况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河北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之规定,现对未按规定参加2024年度年检的全县性社会组织予以通报公告:
一、社会团体
(一)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2024年度年检的6家社会团体给予警告,限期整改,责令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县民政局按规定进行补检,逾期未补检的视为2024年度“年检不合格”,并限期停止活动,具体名单如下:
内丘县酸枣产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内丘县工商业联合会)
(二)对连续两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检查的5家社会团体给予警告,责令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县民政局按规定进行补检,逾期未补检的视为拒不接受监督检查,情节严重,予以撤销登记,具体名单如下:
1.内丘县金花葵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内丘县农业农村局)
2.内丘县互联网协会
3.内丘县老区建设促进委员会(业务主管单位:内丘县农业农村局)
4.内丘县巾帼志愿者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内丘县妇联)
5.内丘县扁鹊文化研究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2024年度年检的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给予警告,限期整改,责令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县民政局按规定进行补检,逾期未补检的视为2024年度“年检不合格”,并限期停止活动,具体名单如下:
1.邢台市育梁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内丘县教育局)
2.内丘县私立阳光幼儿园(业务主管单位:内丘县教育局)
3.内丘县私立大原幼儿园(业务主管单位:内丘县教育局)
(二)对连续两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检查的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给予警告,责令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县民政局按规定进行补检,逾期未补检的予以撤销登记,具体名单如下:
1.内丘县攻关创新生物柴油技术研究中心(业务主管单位:内丘县科学技术局)
2.内丘县私立小太阳幼儿园(业务主管单位:内丘县教育局)
3.内丘县梦翔嘉艺术培训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内丘县教育局)
4.内丘县小桔灯特色教育培训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内丘县教育局)
5.内丘县阳光宝贝幼儿园(业务主管单位:内丘县教育局)
6.内丘县私立天使之翼幼儿园(业务主管单位:内丘县教育局)
7.内丘县私立贝尔迪幼儿园(业务主管单位:内丘县教育局)
8.内丘县睿萌幼儿园(业务主管单位:内丘县教育局)
以上被公告社会组织按照公告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做好指导工作,并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办理应办事项。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