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2026-02-04 发布机构:水务局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shuiwuju/1770190243233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市水务局水资源监管乏力。市水务局仅在2024年4月至7月期间,对5个县(市、区)8家用水工业企业的6个一般用水问题交办整改,未做到每季度一次、每县至少抽查20个、全年全覆盖等监管要求,也未对县级水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无证取水、尾水回灌等工作未进行有效监管。督察期间,发现尾水回灌不到位问题23个,非法取水问题32个,涉及7个县(市、区)。”“取暖用水管理缺位。采用地热井、地下水源热泵取暖是城乡居民供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部分地下水源热泵没有办理取水许可证,部分地热井、地下水源热泵回灌不到位,排入城镇排水管网或外环境,不仅大量浪费水资源,而且污染水环境。”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以上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9-2219340(邢台市水务局)
0319-6861155(内丘县水务局)
电子邮箱:nqxswj@163.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附件: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市水务局水资源监管乏力。市水务局仅在2024年4月至7月期间,对5个县(市、区)8家用水工业企业的6个一般用水问题交办整改,未做到每季度一次、每县至少抽查20个、全年全覆盖等监管要求,也未对县级水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无证取水、尾水回灌等工作未进行有效监管。督察期间,发现尾水回灌不到位问题23个,非法取水问题32个,涉及7个县(市、区)。 |
责任单位 | 内丘县委、县政府 |
整改目标 | 强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督检查质量,规范取用水秩序 |
整改措施 | (一)对督察发现的涉及7个县(市、区)的23个尾水回灌不到位、32个非法取水问题分类整改。对于无证取水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责令取水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期限内停止取水活动,拆除或封闭相关取水设施;对回灌不到位问题督促指导用水户对回灌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或增加回灌设施,确保回灌到位。 (二)制定水资源领域取用水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执行,规范监督检查流程,建立问题台账,完善问题排查、交办和反馈的闭环管理等制度,严格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高质量开展。同时,县级水务部门制定针对本辖区取用水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计划,市水务局在开展用水户抽查的同时对县级取用水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
完成情况 | (一)针对督察期间发现非法取水问题4个。县水务局联合所属乡镇、县供水公司依法已对4眼违法机井依法实施关停处置,经现场技术处理,已完成机井水泵拆除及井体封存作业。 (二)针对水资源领域取用水监督情况。县水务局按照《内丘县水资源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全县用水大户进行了检查,2025年7月22日,市水务局对我县5家用水企业进行了抽查,针对发现问题派发问题清单,现已对市局提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
整改任务 | 取暖用水管理缺位。采用地热井、地下水源热泵取暖是城乡居民供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部分地下水源热泵没有办理取水许可证,部分地热井、地下水源热泵回灌不到位,排入城镇排水管网或外环境,不仅大量浪费水资源,而且污染水环境。 |
责任单位 | 内丘县委、县政府 |
整改目标 | 进一步规范取暖用水,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 |
整改措施 | 组织对全市地热井及水源热泵开展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限期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涉及无证取水的,加快推进补办取水许可或替代热源;涉及回灌不到位的,属计量问题的对计量设施进行维护校准;属回灌设备问题的对回灌设施进行维护或增设回灌设施,确保合法合规取水。 |
完成情况 | 针对督察期间发现取暖用水管理缺位问题,我县举一反三。按照《邢台市水源热泵、地热、矿泉取用水问题集中排查整治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并印发《内丘县水源热泵、地热、矿泉取用水问题集中排查整治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水源热泵、地热、矿泉取用水问题的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各乡镇对辖区内水源热泵、地热、矿泉用户是否取得取水许可、是否满足回灌要求、计量设施安装及运行是否正常、数据上传是否满足要求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排查与核实。此次行动覆盖全县9个乡镇、11个社区、1个工业园区,经排查,未发现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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