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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2026-02-09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3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huanbaoju/1770599531088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PM10浓度今年以来快速上升。2024年,邢台市PM10浓度75.7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倒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6微克/立方米。截至4月3日督察结束时,邢台市PM10浓度84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倒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4.2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底拉大4.5微克/立方米。2025年2月,市区主次干道积尘负荷走航数据显示,40条道路中有27条低于优级(0.3g/m2)要求,占比高达67.5%。督察组在信都区、经开区、临城县等8个县(市、区)发现扬尘污染问题58个。”“‘散乱污’企业禁而不止。2024年,省大气督导组共发现各类‘散乱污’问题30个。其中,任泽区10个,平乡县6个,最为突出。此次督察期间又发现‘散乱污’问题12个,涉及7个县(市、区),其中平乡县、任泽区各3个,依然最多。”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以上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27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9-2020675,0319-6866875

电子邮箱:nqxdcb2024@163.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具体整改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