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1年农机深松作业主体、第三方质检公司及智能监测终端方的公告
2021-03-03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10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nqxnyj/1614760591563
关于公开遴选2021年农机深松作业主体、第三方质检公司及智能监测终端方的公告
为顺利开展2021年农机深松项目,确保深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现将欲承担深松任务的农机合作社、第三方质检公司及智能监测终端方相应资质要求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农机合作社要求:
1、合作社必须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得为“空壳社”和“挂牌社”。
2、拖拉机动力必须为1404马力以上,拖拉机必须有牌、有证、有保险。
3、深松作业机具必须安装远程监测设备。
4、深松机必须是具有推广鉴定证书或定型证书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私自改装机具。
5、农机合作社要服从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
二、第三方质检公司的资质要求:
1、第三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土壤耕作质量检测服务相关事项。
2、质检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原则上应持有与开展深松质检工作相适应的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工中级证书。
3、质检所需的检测工具需获得校准证书。
4、能够出具深松质检报告。
三、智能监测终端方的要求
1、农机深松监测终端必须通过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符合《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 1-2017)、必须纳入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选型推荐产品。
2、农机深松智能监测终端必须支持4G 通讯并按河北省明确的“同一地块”定义进行作业地块的监测和统计,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凡具有以上要求的农机合作社、第三方质检公司及智能监测终端方请务于3月8日至3月12日到内丘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股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农机合作组织法人代表需携带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拖拉机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
第三方质检公司法人代表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质检人员名单及中级证书复印件,检测工具校准证书复印件。
智能监测终端方需携带其产品通过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符合《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 1-2017)、必须纳入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选型推荐产品的证明。
内丘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