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1-05-27 发布机构:住建局 浏览次数:3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内建〔2021〕23号 索引号:zhujianju/1640676399826
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企业:
为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推进我县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市住建局安排部署,决定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招标投标不规范行为整治
对招投标项目、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牵头,建设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稽查大队、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等配合)。
(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整治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查找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进行深入整治。(建设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稽查大队、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等配合)。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行为整治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稽查大队牵头,有关股室配合)。
(四)标后不履约行为整治
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省实名制平台,整治处理招标人、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擅自变更等行为。(建设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牵头,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安全服务中心、稽查大队、清欠办等配合)
(五)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等行为整治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河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省实名制平台,整治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实名制信息未上传省平台或上传不及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不到位,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垫资施工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等行为。(清欠办牵头,有关股室配合)。
(六)计价活动不规范行为整治
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及内部质量控制情况,整治违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程执行不规范、造价工程师违法违规执业等行为。(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牵头,有关股室配合)。
三、实施步骤
(一)检查整治阶段(2021年5月27日至6月20日)
各牵头股室负责组织安排相关企业,对照整治范围及内容进行检查,及时整改相关问题。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各类问题复发和反弹,确保整治工作成效。对情况复杂的项目或需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项目加强督导,跟踪问效。
(二)汇总上报(2021年6月20日至6月25日)
各牵头股室将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并通报,对排查的所有问题线索,建立台账,确保整改及查处到位,并填写《建筑市场专项检查问题线索清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局成立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郝志宏同志任组长,一级主任科员蔡仁亮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蔡仁亮同志兼任,康禄强、刘俊杰、占红玉、李清霞等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建设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成员由建设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稽查大队、清欠办、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社会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广泛收集线索,对投诉举报事项要建立台账,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对属实的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各相关股室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依法严肃查处。县住建局举报电话:0319-6866955、0319-6866737。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信用监管,及时记录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符合“黑名单”或预警情形的,要及时列入或进行预警。
(四)按时报送情况。各牵头股室要于6月24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汇报、检查结果通报、《建筑市场专项检查问题线索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邮箱:nqxzjjjg@126.com)。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