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
2021-02-24 发布机构:住建局 浏览次数:12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zhujianju/1640748742985
落实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
按照邢台市住建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邢建办〔2021〕8号)要求,为全面加强房屋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加快实施清洁取暖、实现商砼车辆达标排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目标,以“保五争三拼第一”的争先意识和“大抓落实、大干实事”的责任担当,着力强化源头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污染管控,推动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实行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管控。
(二)完成农村双代改造扫尾任务,实现平原农村地区散煤取暖“清零”。
(三)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车辆管理,督促企业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商砼车。
三、主要任务
(一)严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1、房屋建筑工地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和视频监控安装联网工作要求,结构施工作业区目测尘高度小于0.5米,设立专职扬尘管理员,工程主体作业层防尘网全封闭,建筑物内干净整洁无敞开堆放垃圾,确保实现扬尘达标管控。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对未达到标准的停工整改;对同一工程一年内受到3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建筑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牵头股室:扬尘办)
2、加强房屋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经编码登记并取得生态环境部门发放绿色标识的方可进场施工,对没有取得绿色标识的一律清出施工现场。(牵头股室:扬尘办)
3、按照《建筑类涂料与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室内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要求,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建筑类涂料和胶黏剂产品。(牵头股室: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4、5月-9月早7点至晚19点期间县城建筑墙体涂刷(水性漆除外)、建筑装饰户外工程措施作业(应急抢险施工除外)。(牵头股室:扬尘办)
5、局承建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承诺书》,切实做到大气防治工作职责落实到项目、主管部门和责任人。推动实施“阳光工程”“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数量。同时对线性工程主体作业区运输土方、材料的道路实施硬化并进行洒水抑尘。(牵头股室:城建股)
6、房屋建筑工地内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对裸露地面进行遮盖,超过三个月的,要采取绿化、铺装等防尘措施。(牵头股室:扬尘办)
(二)加快实施清洁取暖
1、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因地制宜实施“太阳能+天然气”新型取暖方式,减少能源消耗,降低运行成本。(牵头股室:双代办)
2、提升改造老旧电代煤产品,提高使用率,防止散煤复燃。(牵头股室:双代办)
3、探索建立农村清洁取暖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村清洁取暖可持续,保障群众长期稳定安全清洁温暖过冬。(牵头股室:双代办)
(三)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车辆监管
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配合环保等相关部门,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商砼车辆监管,督促企业必须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对于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商砼车,一律严禁使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推动新能源商砼车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商砼罐车使用比例,逐步实现清吉能源车、新能源车全部替代。(牵头股室: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局将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工作,局主要领导将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调度,集中主要力量,精心组织实施,细化到月、落实到周,确保各项任务全速推进、保质保量完成。
(二)深化责任落实。要坚决扛起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逐级分解、责任到人,实施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污染问题。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相关股室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力度,将专项执法和日常监管有机统一,特别要开展节假日巡查、夜查,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发现问题,从严从重处理,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四)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被相关部门通报的和媒体曝光的大气污染事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相应责任。
附件:落实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落实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郝志宏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和志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仁亮 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郝桂强 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梁国栋 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主任
韩海林 双代办主任
张 斌 扬尘办主任
王志敏 城建股股长
落实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扬尘办,张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及时报送工作最新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