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1-06-29 发布机构:统计局 浏览次数:45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统计信息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nqxtjj/1624936624987
内丘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内丘县统计局
内丘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内丘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情况
内丘县常住人口[2]为25826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6620人相比减少8360人,减少3.14%。
表1 分乡镇人口总量
单位:人、%
名称 | 人口数 | 比重 |
全县 | 258260 | 100 |
内丘镇 | 95593 | 37.01 |
大孟村镇 | 27342 | 10.59 |
金店镇 | 49961 | 19.35 |
官庄镇 | 25049 | 9.70 |
柳林镇 | 17396 | 6.74 |
五郭店乡 | 20757 | 8.04 |
南赛乡 | 8647 | 3.35 |
獐么乡 | 5304 | 2.05 |
侯家庄乡 | 8211 | 3.18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84922户,集体户1589户,家庭户人口为251883人,集体户人口为637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0.7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7600人,占49.41%;女性人口为130660人,占50.5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7.6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4.69个百分点。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0938人,占23.60%;15-59岁人口为147359人,占57.06%;60岁及以上人口为49963人,占19.3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3970人,占13.1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1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4.0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9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31个百分点。
表2 分乡镇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名称 | 占总人口比重 | |||
0-14岁 | 15-59岁 | 60岁及以上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
全县 | 23.60 | 57.06 | 19.35 | 13.15 |
内丘镇 | 25.60 | 60.91 | 13.48 | 8.99 |
大孟村镇 | 22.76 | 57.03 | 20.21 | 13.59 |
金店镇 | 22.90 | 54.69 | 22.40 | 15.65 |
官庄镇 | 23.15 | 57.02 | 19.83 | 13.77 |
柳林镇 | 23.53 | 53.20 | 23.27 | 15.66 |
五郭店乡 | 21.28 | 52.72 | 26.00 | 17.85 |
南赛乡 | 20.96 | 53.14 | 25.90 | 17.13 |
獐么乡 | 23.23 | 54.66 | 22.12 | 14.39 |
侯家庄乡 | 17.61 | 51.59 | 30.80 | 20.91 |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74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387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441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185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470人上升为725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641人下降为1311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6467人下降为4043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3394人上升为27823人。
六、平均受教育年限[4]
2020年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18年。
七、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78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增加481人,文盲率[5]由2.36%上升为2.63%,上升0.27个百分点。
八、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5960人,占44.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2300人,占55.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1544人,乡村人口减少3990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2个百分点。
九、人户分离人口[7]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4835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6093人,增长了294.3%。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可能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