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登记一次性告知书
2019-12-09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7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xzfwzx/1586749013786
一次性告知书(明白卡)
申请人: 本人签字:
现将你咨询的(公司变更)有关办理内容和材料告知如下:
一、设定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材料(样表可从窗口或http://xzspj.xingtai.gov.cn/网站获取):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注意事项 |
1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 1 | 0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 2 | 0 | ●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不可涂改,全部机打 |
3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 2 | 0 | ●若公司章程数张,需盖骑缝章 |
4 |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 材料具体要求见背面 | |||
5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 如不涉及无需提交 | 0 | 1 | ●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核实原件 |
6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如遗失可登录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 1 | 0 | |
7 | 实名认证 | 新增相关自然人 委托代理人 股东转股:出让股东 |
三、是否收费及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流程及时限:受理→审核→办结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时办结。
五、咨询电话:6867980
温馨提示: 网上查询方式:百度→搜索“河北政务服务网” →定位内丘县→法人办事→按部门→县行政审批局→查询(企业核准登记)→点击相关事项(进行浏览、表格下载)
年 月 日
◆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 减少注册资本的, 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样报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 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 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以上各项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