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20-04-16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12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ylbzj/1587006636370
序号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或抽查依据 | 检查或抽查对象 | 检查或抽查内容 | 检查或抽查方式 | 抽查频次(次/年) |
1 | 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修改)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 重点检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患者的住院管理情况的属实情况。 | 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 2次/年 |
2 | 定点药店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修改)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 医保定点药店 | 重点检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是否售卖与药品无关的用品,药店资质是否合格等. | 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 2次/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