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020-04-16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5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ylbzj/1587007682363
内丘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
填报单位:内丘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 编码 | 项目 名称 | 执法 类别 | 执法 主体 | 承办机构(处室) | 执 法 依 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备注 |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 规章 | 规范性文件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
11130200MB1511670R1002 |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 行政处罚 | 内丘县医疗保障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法定时限 | |||||||||
11130200MB1511670R1003 |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保待遇的 | 行政处罚 | 内丘县医疗保障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法定时限 | |||||||||
11130200MB1511670R1004 | 隐匿、转移、侵占、挪用医疗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内丘县医疗保障局 | 医疗保障综合执法大队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法定时限 | ||||||||
11130200MB1511670R1005 | 将本人的医疗保险凭证出借给他人就医或者出借给医疗机构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内丘县医疗保障局 | 医疗保障综合执法大队 | 1.《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九条2.2019年5月28日,省政府正式印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的通知》(冀政字〔2019〕28号) | 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
11130200MB1511670R2001 |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予以封存 | 行政强制 | 内丘县医疗保障局 | 医疗保障综合执法大队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法定时限 | ||||||||
11130200MB1511670R11001 | 对医疗保险费缴纳情况和医疗保险待遇领取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内丘县医疗保障局 | 1.《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二条2.《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已于2003年2月9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6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 参保单位 | 法定时限 | |||||||||
11130200MB1511670R11002 |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及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内丘县医疗保障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二条;《劳动部、审计署关于发布《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法定时限 | ||||||||
11130200MB1511670R11003 | 对基本医保服务及有关活动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内丘县医疗保障局 | 1.《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第八条2.2019年5月28日,省政府正式印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的通知》(冀政字〔2019〕28号) | 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参保人员、参保单位等 | 法定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