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水务局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度
2020-01-20 发布机构:水务局 浏览次数:12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shuiwuju/1604972432918
内丘县水务局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度
一、为了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依法行政
的水平,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制定本制度。
二、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包括:
1、法学基础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
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
3、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
4、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公共法律知
识和财政专业法律知识;
5、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职业技能的基本常识;
6、必须具备的其他有关知识。
三、学习培训可采取举办专题讲座、研讨、考察及以会代培、
以案释法、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
四、新进法制审核人员必须参加由县法制办组织的岗前培训,
经考核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五、对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必须及
时组织学习。
六、法制审核人员的培训学习成绩和平时学习成绩应纳入年
终岗位考核,与奖惩挂钩。因其他原因未参加培训、学习的要限
期补课,直至考核合格为止。
七、鼓励法制审核人员参加与专业对口的各种形式的学习,
提倡自学,在工作中努力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实践中
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和办案能力。
八、分管法制的局长负责对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工作的监督和
指导。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