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内丘县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计划的通知
2022-03-31 发布机构:司法局 浏览次数:3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sifaju/1649646267474
内丘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内丘县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制定内丘县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作内容
(一)检查乡镇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落实情况(时间:3~12月份);
(二)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时间:3~12月份);
(三)检查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生态环境、道路交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情况(时间:3~11月份);
(四)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情况(时间:3~12月份);
(五)检查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情况(时间:3~11月份);
(六)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管理情况(时间:3~12月份);
(七)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情况及河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运行情况(时间:3~12月份);
二、有关要求
(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是县政府的法定职责,是县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督促和检查的工作活动。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规定,由县司法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网上巡查、召开座谈会、随同执法等方式进行;对重点事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可以由县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
(三)县司法局要及时汇总检查有关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内丘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