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统计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2022-05-30 发布机构:统计局 浏览次数:1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nqxtjj/1656412761503
内丘县统计局
2022年度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内丘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经报请县双随机办和市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同意,拟开展统计系统202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2年6月1日-6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抽取比例
抽取范围为规模以上工业、投资专业的统计调查单位,按照信用等级风险分类进行抽取,A、B级抽取企业2个,占比6%,C、D、E级抽取企业4个,占比12.5%。
三、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河北省统计条例》。
四、抽查内容
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的《内丘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内容进行抽查。
(一)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核查调查单位2021年年报数据和2022年月度(季度)数据,检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是否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三)是否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
五、抽查名单抽取及派发
1、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上传相关专业名录库,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采用企业风险等级分类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2、从“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中检查人员进行分组,由系统随机抽取检查组,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六、组织实施
1、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培训。依照工作安排,有选择的进行相关专业业务培训,增强选调人员的业务素质。
2、检查采取实地核查方式进行,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严格执行事前公开和事后公示制度。抽查计划和抽查单位在双随机抽查前通过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执法检查人员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
4、对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调查单位进行立案处理。
七、工作要求
1、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2、严肃抽查纪律。抽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统计法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坚持廉洁自律,轻车简从,务实高效。在实施抽查过程中,不得妨碍抽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