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 关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2022-07-21 发布机构:人社局 浏览次数:2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nqxrsj/1659497370518
内人社双随机〔2022〕5号
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
关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按照《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决定开展关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8月15日至8月31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抽查对象为已成立的企业,A、B类3%,C、D、E类3%。
三、抽查实施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检查内容
检查事项: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赔偿金;用人单位应当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和领取工资者的签字,并至少保存两年备查;用人单位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是否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的。
五、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二)工作程序
1、按照本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采取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系统管理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被检查对象的比对和确认。
2、系统管理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3、执法检查人员在约定时间入企进行检查。
4、执法检查人员自完成抽查工作后3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三)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
1、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违法行为轻微的,采取教育、建议、提醒等行政指导措施,引导其合法守信经营。
2、违法行为严重,需要立案处理的,检查人员应将问题线索移交给本单位案件查办机构。
3、发现违法问题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及时移送相应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4、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参加抽查的检查人员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参加抽查的部门要按照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安排人员、车辆、经费等,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三)抓好教育培训,保障抽查效果。对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进行抽查前的精准培训,包括抽查软件的使用、检查内容、工作程序等,从能力建设方面保障抽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五)加强宣传报道,提升社会影响力。“双随机”联合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结果,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