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的通知
2023-02-20 发布机构:司法局 浏览次数:9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sifaju/1679627895357
内丘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对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
遵纪守法、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证件(包括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下同)申领工作流程,提高证件审核和办理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标准条件
申领和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必须符合省司法厅、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冀司发〔2022〕3 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的标准
条件。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人员资格的审核把关,对不
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手续;已经申领的,要
及时按程序注销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
(一)申领行政执法证条件
根据《通知》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申请领取行政执法证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符合执法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在编且在行政执法岗位工作(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的单位,应当属于人员控制数管理的人员且在行政执法岗位工作);
3.经过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
政执法资格。
行政机关的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被聘用到工勤岗位的人员,
不得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被聘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在编人员,符合申领行
政执法证件条件的,可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
对不在编人员(含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
调人员),未在执法岗位工作的人员,未经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
格的人员,以及因退休、调离、辞职、辞退等不再符合条件的人
员应当注销其行政执法资格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
(二)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应当是县司法行政机关和县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中从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人员,包括县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具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法治调研、法治督查、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职能的相关科(股)室人员,以及县直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法制科室人员等,且人员身份符合《通知》有关要求。
二、规范申领流程
1. 单位初审。各执法单位对照上述条件,对本单位拟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对其进行专业法律知识、执法技能等培训和考试,并辅以必要的政治理论及党性教育。其中,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 30 个学时。培训考试合格的,执法单位向县依法行政办提交《拟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信息表》(模板见附件 1,报送 excel格式电子版)。
2. 部门联审。县依法行政办定期组织拟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并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拟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信息进行联合审查。对经部门联审不符合《通知》条件,或虽然符合条件但经培
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现依法行政办不予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并将相关情况反馈所属执法单位。
3. 信息录入。对经部门联审通过并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
县依法行政办通知所属执法单位从执法证件管理平台提交办理证件申请,并附《申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人员信息表》(模板见附件 2,需加盖单位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扫描后随个人信息通过证件管理平台提交,同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一并报县依法行政办邮箱),经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报市司法局审核。凡未经部门联审自行录入系统的申领信息,一律予以退回。
本通知印发后,此前各执法单位已经通过执法证件管理平台提交证件办理信息,尚未报送至省司法厅的,暂做退回处理,按本通知要求补充完善后再次提交。
4. 证件发放。县依法行政办收到上级邮寄的证件后,及时通知所属执法单位领取,由执法单位发放给执法人员。执法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情况,及时更新执法公示有关信息。
5. 证件注销。对于应当注销执法证件的情形,各执法单位应及时通过执法证件管理平台提交注销申请,并附《申请注销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人员信息表》(模板见附件 3,需加
盖单位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依法行政办邮箱),同时将拟注销行政执法证件原件及卡套等报县依法行政办。县依法行政办经核实无误后,报市司法局注销。对于执法单位应注销执法证件而未申请注销的,县依法行政办可通知执法单位提交注销申请,或直接向市司法局申请注销证件,并向相应执法单位反馈。执法单位应主动配合并收回相关执法证件。
三、严肃工作纪律
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工作政策性强、各方关注度高。各单位要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违规办证行为。
一是要严把“入口关”。各执法单位要根据行政执法工作需
要,合理配备从事执法工作人员,对于身份不符合规定、不在执
法岗位工作等人员,不得为其申领执法证件;对于专业法律知识
和执法技能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应在考试合格后再继续申领;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特别是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的,应进行综合衡量、慎重决定,坚决把好执法队伍“入口关”。
二是要严把“年检关”。司法行政部门每年按规定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对于本年度无行政执法过错记录,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或者补考合格的,通过年检;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或者考试和补考不合格的、有行政执法过错记录未经处理的,不予通过年检,并按规定作出处理。
三是要严把“监督关”。司法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监
督力度,注重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落实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于执法人员越权执
法,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过法定种类、幅度实施行政处罚等其他
法定情节的,按规定暂扣或吊销其证件,并视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把关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部门联审、培训考核等制度要求,不断提升证件管理正规化水平。对因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等导致不良后果的,县依法行政办将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约谈有关责任人。
附件:1.拟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信息表
2.申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人员信息表
3.申请注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人员信息表
4.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流程图
电话:6861931 邮箱:nqxsfjfzk@163.com
内丘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
拟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23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执法领域 | 执法处室 | 身份证号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职级 | 民族 | 毕业学校 | 最高学历 | 学习专业 | 编制性质 | 人员身份 | 是否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 专业法律知识成绩 | 手机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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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及手机号码:
注:各执法单位对人员资格初审完毕,并组织完成专业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将本表格电子版(excel格式)发县司法局办理邮箱nqxsfjfzk@163.com。
附件2
申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人员信息表
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及手机号码: 申请总人数: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执法领域 | 执法处室 | 身份证号 | 执法证号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职级 | 民族 | 毕业学校 | 最高学历 | 学习专业 | 编制性质 | 人员身份 | 是否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 公共法律知识成绩 | 专业法律知识成绩 | 手机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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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执法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将部门联审通过、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通过执法证件管理平台提交,并上传本表扫描件(文件须命名为纯数字格式上传),同时将本表电子版(excel格式)和扫描件一并报邮箱nqxsfjfzk@163.com
附件3
申请注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人员信息表
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及手机号码: 申请总人数: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执法领域 | 执法处室 | 身份证号 | 执法证号 | 编制性质 | 人员身份 | 注销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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