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教育领域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
2024-12-24 发布机构:教育局 浏览次数: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nqxjyj/1743408632852
内丘县教育领域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主体 | 事项备注 | |||
法定实施主体 | 行使层级 | 第一责任层级 | |||||
1 | 对考试招生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十三至第十七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六条、第八条 | 教育行政部门 | 省级、市级、县级 | 县级 | ||
2 | 对违法违规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六十六条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 | 教育行政部门 | 省级、市级、县级 | 县级 | ||
3 | 对违规使用中小学课程教材和教学地图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地图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 教育行政部门 | 省级、市级、县级 | 县级 | ||
4 | 对学校办学活动中违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三、七十五、七十六、八十、八十一、八十二、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六十五、六十六、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一、六十二、六十三、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 | 教育行政部门 | 省级、市级、县级 | 县级 | ||
5 | 对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罚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教育部令第12号) 第三十三条 | 教育行政部门 | 省级、市级、县级 | 县级 | ||
内丘县教育领域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主体 | 事项备注 | |||
法定实施主体 | 行使层级 | 第一责任层级 | |||||
1 |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第六条、第十三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教育部令第23号)第七条; |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 省级、市级、县级 | 县级 | ||
2 |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检查 |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令第7号)第十一条 |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 省级、市级、县级 | 县级 | ||
3 | 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第五项 | 教育部门 | 省级、市级、县级 | 县级 | ||
4 | 教师队伍建设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二条《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 《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 | 县级以上教育部门 | 省级、市级、县级 | 县级 | ||
5 | 学校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检查 | 1.《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第14条。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冀办传〔2021〕16号)第11条。 2.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18条。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冀办传〔2021〕16号)中第14条。 3.《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21〕7 号)第25条。《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冀教体卫艺〔2022〕8号)第22条 | 教育行政部门 | 省级、市级、县级 | 县级 | ||
6 | 对持有教师资格证者的监管 |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 | 县级以上教育部门 | 省级、市级、县级 | 县级 | ||
7 | 对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使用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九条; | 教育部门 | 省级、市级、县级 | 县级 | ||
8 | 对考试行为的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九条至第十二条 | 教育部门 | 省级、市级、县级 | 县级 | ||
内丘县教育领域行政确认事项清单(2024年版) | |||||||
序号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省级 业务指导部门 | 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
1 |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 河北省教育厅 | 县级 |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 、第十九条 | |||
2 | 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表彰 | 河北省教育厅 | 省级、市级、县级 | 《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第五条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教基〔1998〕4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第十六条 | |||
3 | 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表彰 | 河北省教育厅 | 省级、市级、县级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第十六条 | |||
4 | 对教师申诉的处理 | 河北省教育厅 | 省级、市级、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第三十九条 | |||
5 | 对学生申诉的处理 | 河北省教育厅 | 省级、市级、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 | |||
6 | 教育类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 河北省教育厅 | 省级、市级、县级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0号令)第三条 | |||
内丘县教育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 | |||||||
序号 | 省级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设定和 实施依据 | 审批层级 | 实施机关 | 监管主体 | 事项 备注 |
1 | 省教育厅 |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县级 | 县级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县级教育部门 | |
2 | 省教育厅 | 校车使用许可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市级、县级政府(由市级、县级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局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 | 市级、县级教育部门 | |
3 | 省教育厅 | 教师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省级、市级、县级 | 省教育厅;市级、县级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 省教育厅;市级、县级教育部门 | |
4 | 省教育厅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县级、乡级 | 县级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局;乡级政府 | 县级教育部门;乡级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