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温馨提示:本网站已实现河北省内政务服务一号登录,新用户请注册并完成中级以上实名认证,即可正常登录本网站。

临沂奥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

2024-06-12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1670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文号:      索引号:jtysj/1721954624177

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号: 冀0523交罚〔2024〕9号


当事人

个人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单位

名称

临沂奥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临*****道谢家庄村




联系电话

053*****889

法定代表人

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31*****N57X


违法事实及证据:

临沂奥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行为案,以上事实有公路货物运输协议书,道路运输证,出库单,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单,许可证,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为证。


违法依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二条


处罚依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该违法行为一般


罚款金额

30000


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运输经营,处罚款叁万元整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罚款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 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1、利用河北省非税云缴费平台二维码进行罚款缴纳

2、利用河北省非税云缴费平台20位缴款码 / ,至 中国工商银行内丘支行 ,进行线上或线下罚款缴纳。
1:本缴款码10日内有效,如果当事人选择现场扫码缴费,为避免产生重复订单,此处可不生成缴款码
2:本缴款码仅适用当事人线下自行办理缴费(银行办理或手机银行app)使用,如果当事人最终选择使用执法系统扫码缴费,《河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中显示缴款码与当前缴款码无关。

3、至 中国工商银行内丘支行 ,账号 04060*****133 进行罚款缴纳。

其他执行方式和期限: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 内丘县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 内丘县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 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时间: 2024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