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赛乡火情通报
2024-11-07 发布机构:南赛乡 浏览次数:6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nzxrmzf/1730967335035
警示通告
2024年11月4日16:52:28,省“天眼”系统推送(经度114.174361,纬度37.16641)发生露天焚烧现象。乡执法队和村网格员和志勇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清理燃烧树叶及灰烬。经乡村干部现场核查,为大和庄村民刘小菊引燃。我乡综合执法队对刘小菊引发烟火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处500元罚款并移交南赛乡派出所。下一步我乡将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对各村进行不间断巡查,同时加强对点火人的处罚力度,确保我乡不再出现火情。
南赛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