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坤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货运源头单位违反超限超载规定案
2025-04-16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18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文号: 索引号:jtysj/1747969325300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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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冀0523交罚〔2025〕5号 | ||||||
当事人 | 个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住址 | 联系电话 | |||||
单位 | 名称 | 河北坤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 | 内丘县侯家庄乡白草坪村 | |||||
联系电话 | 166***11 | 法定代表人 | 赵*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523MA0EL1M82R | |||||
违法事实及证据: | 2025年4月7日,我大队接到邢台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支队关于第一季度查处百吨的相关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到货物装载源头内丘县侯家庄乡羊峪村村口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冀EX8198号货车于2025年2月23日确为河北坤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装载,冀EX8198号货车沿途没有再装载、配载货物。河北坤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货运源头单位违反超限超载规定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材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为证。 | |||||
违法依据 | 《河北省公路条例》第三十条 | |||||
处罚依据 | 《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二条和《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第25条放行车货总重100吨(含)以上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的,该违法行为为严重 | |||||
处罚种类 | 警告 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 行政拘留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 | 20000 | |||||
处罚内容 | 处罚款贰万元整 | |||||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罚款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 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1、利用河北省非税云缴费平台二维码进行罚款缴纳 2、利用河北省非税云缴费平台20位缴款码 / ,至 中国工商银行内丘支行 ,进行线上或线下罚款缴纳。 3、至 中国工商银行内丘支行 ,账号 0406001629300072133 进行罚款缴纳。 其他执行方式和期限: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 内丘县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 内丘县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 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