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獐罚立字【2024】007号
2024-11-22 发布机构:獐獏乡 浏览次数: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zmxrmzf/1749180265395
内丘县獐么乡人民政府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
内獐罚立字【2024】007号
当事人:李**,男,身份证号码132224********381X,獐么乡黄岔村村民。
2024年10月28日接到李**反映情况,李**在獐么乡黄岔村村南违法占地建房,獐么乡综合执法队随即对此事展开了缜密调查,通过现场勘察,询问当事人确定獐么乡黄岔村村民李**在獐么乡黄岔村村南违法占地建房,当日报内丘县獐么乡人民政府后立案审查。本案现已调查终结,报告如下:
2021年8月22日,李**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内丘县獐么乡黄岔村南0.0036公顷(合0.054亩),建设房屋,地类为灌木林地。2021年变更为建设用地。2024年11月14日违法当事人主动拆除了违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设施。经我乡张铭皓、赵宏涛两名执法人员调查核查,目前该地块已无任何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设施,违法行为轻微,违法状态已消除,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经会议研究决定,对李**主动拆除地块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内丘县獐么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