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云山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案
2026-01-22 发布机构:卫健局 浏览次数:2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内卫职罚决〔2026〕第001号 索引号:nqxwsj/1769050521177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内卫职罚决〔2026〕第001号
被处罚人:河北云山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区***镇 联系电话:138*******02 法定代表人:霍** 性别:男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1305*******606**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公司1、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2、未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1、2025年10月23日现场笔录;2、2025年10月23日现场照片;3、2025年10月16日徐**检举材料及询问笔录;4、2025年10月20日王**询问笔录;5、2025年10月20日钟*询问笔录;6、河北云山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驻邢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的通知》(云爆字〔2023〕第13号);7、2025年10月20日《调取证据通知书》(内卫职罚调证通字〔2025〕第05号);8、河北云山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2023年营业执照复印件;9、河北云山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2024年营业执照复印件;10、法定代表人霍**身份证复印件;11、授权委托书;12、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3、受委托人钟*身份证复印件;14、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复印件;15、劳动合同复印件;16、工资发放记录复印件;17、2025年10月21日王**询问笔录;18、邢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9、王**身份证复印件;20、2024年3月26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复印件;21、2024年12月29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复印件;22、2024年3月27日签订的《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复印件;23、2025年11月24日法定代表人霍**询问笔录;24、2025年11月24日钟*询问笔录;25、《责令改正通知书》(内卫职责改通字〔2025〕第008号);26、徐**社会保险人员参保证明为证。
你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第三项的规定,按照《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第八章第一节第七条第五款第一项、第三条第四项、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公司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7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丘支行;账号:8852812012000000132。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内丘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内丘县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罚没许可证号:04033018-2
内丘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