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收费政策信息公开情况表
2024-04-23 发布机构: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nqxcgj/1678412208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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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收费政策信息公开情况表 | |||||||||||||||
单位名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文件依据 | 收费标准 | 收费主体 | 计费单位 | 征收方式 | 征收范围 | 收费对象 | 减免规定 | 公示网站 | 公示收费场所 | 举报途径 | |||
举报电话 | 举报邮箱 | 举报地址 | |||||||||||||
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活垃圾处理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财税[2021]8号,冀税发〔2021〕59号 ,冀发改公价规[2023]6号,冀发改公价[2023]1083号 | 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3元/户/月 | 税务局 | 人、户、平方米、座、吨等 | 税务局非税收入信息平台 | 内丘县主城区 |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 | 根据《河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在停产期间,学校在寒暑假期间,予以免交”。 | 内丘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收费大厅 | 城管部门:0319-6867629 财政部门:6867918 | nqxcgj@163.com | 内丘县平安北大街76号 | |
暂住人员生活垃圾处理费2元/人/月 | |||||||||||||||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1.5元/人/月 | |||||||||||||||
商贸服务业按营业面积大小实行累进计收:100平方米以下0.5元/平方米/月、100至500平方米0.4元/平方米/月、500平方米至以上0.3元/平方米/月; | |||||||||||||||
饭店、饮食业、桑拿、洗浴、网吧、美容美发、休闲娱乐等场所:0.9元/平方米/月 | |||||||||||||||
医院(不含医疗垃圾)旅馆、多功能宾馆、酒店(客房部分):3元/床位/月 | |||||||||||||||
学校(含幼儿园):0.2元/人/月 | |||||||||||||||
客运、出租车、公交车:0.5元/座位/月 | |||||||||||||||
集贸市场、市场外摊点:0.5元/摊位/日 | |||||||||||||||
生活垃圾自运到指定垃圾场:50元/吨 | |||||||||||||||
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建城[1993]410号 财税[2015]68号 冀建城[1994]6号 冀建城[2015]43号 |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见附件。 基建施工占用费:主要干路0.24元/平方米·日;次要干路0.16元/平方米·日;支路0.12元/平方米·日;街坊路0.08元/平方米·日 | 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平方米 | 通过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缴入国库,缴款人通过微信扫码、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 县城管辖范围内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因基建施工占用道路的单位或个人 | 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因基建施工占用道路的单位或个人 | 无 | 内丘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城管部门:0319-6867629 财政部门:6867918 | nqxcgj@163.com | 内丘县平安北大街7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