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执行关税专项优惠政策的公告
2024-11-29 发布机构:财政局 浏览次数:1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8号 索引号:nqxczf/1733810391785
关于继续执行关税专项优惠政策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施行后,继续执行现行有效的关税专项优惠政策及相关配套文件。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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