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住建局2019年决算公开
2020-08-27 发布机构:住建局 浏览次数:6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zhujianju/1621502218576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负责人:房明生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定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2、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拟定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推进住房改革制度。拟定适合我县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推动住房制度改革;拟定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推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和省标准及国家和省统一的行业标准;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量计量规则;监督实施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计量规则的实施;收集、发布工程材料、人工、机械设备使用等市场价格信息。
5、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面积、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6、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外埠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定城市建设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道桥防汛工作,指导城市供热、供气工作。
8、指导村镇建设。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重点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
9、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10、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住房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和推动建筑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发展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
11、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拟订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的政策法规;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行为监督与考核;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以及依法应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12、开展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编报单位构成看,纳入2019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 1个,具体情况如下: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内丘县住建局 | 行政 | 正科级 | 财政拨款 |
办公室 | 行政 | 股级 | 财政拨款 |
住房保障管理股 | 行政 | 股级 | 财政拨款 |
建设市场监管股 | 行政 | 股级 | 财政拨款 |
村镇建设和科学技术股 | 行政 | 股级 | 财政拨款 |
内丘县市政建设维护站 | 事业 | 股级 |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
内丘县热力供应管理站 | 事业 | 股级 |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
内丘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事业 | 股级 |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
内丘县墙体新材料革新办公室 | 事业 | 股级 |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
内丘县建设市场管理站 | 事业 | 股级 |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
内丘县房地产管理所 | 事业 | 股级 |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
内丘县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稽查大队 | 事业 | 股级 |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支总计(含结转和结余)24,201.33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收支各增加11,175.81万元,增长85.80%,主要原因是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量加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503.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38.05万元,占92.2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365.66万元,占7.80%。如图所示:
图:收入构成情况(百分比)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53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88万元,占2.18%;项目支出18,132.00万元,占97.8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如图所示:
图:支出构成情况(按支出性质 / 百分比)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2018 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6,138.0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5,148.45万元,增长46.85%,主要是主要原因是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量加大;本年支出17,171.2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3,403.85万元,增长355.79%,主要是主要原因是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量加大。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1,128.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16.44万元,增长35.51%,主要原因是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本年支出12,341.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44.29万 元,增长1,138.05%,主要是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量加大。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5,009.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32.01万元,增长80.36%,主要原因是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本年支出4,830.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59.56万 元,增长74.34%,主要是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 |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 | 收入差额 | 收入增减比(%) |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 |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 支出差额 | 支出增减比(%) |
16,138.05 | 10,989.60 | 5,148.45 | 46.85 | 17,171.22 | 3,767.38 | 13,403.85 | 355.79 |
图:2018-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单位: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6,13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2.03%,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0,794.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量增加;本年支出17,17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37%,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1,828.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量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完成年初预算597.58%,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9,266.28万元,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量增加;支出完成年初预算662.70%,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0,478.85万元,主要是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量增加。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完成年初预算143.91%,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528.60万元,主要是加大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38.76%,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349.21万元,主要是加大县城基础设施建设。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 | 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 | 收入差额 | 收入增减比(%) |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 | 支出差额 | 支出增减比(%) |
5,343.17 | 16,138.05 | 10,794.88 | 202.03 | 5,343.17 | 17,171.22 | 11,828.05 | 221.37 |
图:财政拨款收支预决算对比情况(单位: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171.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06万元,占0.35%;卫生健康(类)支出12.01万元,占0.07%;节能环保(类)支出8,822.67万元,占51.38%;城乡社区(类)支出6,073.03万元,占35.37%;住房保障(类)支出2,203.46万元,占12.83%。
图: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按功能分类 / 百分比)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4.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78.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0万元,完成预算的90.02%,与预算相比减少0.20万元,降低9.98%,主要是响应国家勤俭节约号召;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13万元,增长7.72%,主要是危房改造入户较多。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和上年比较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预算相比减少0.20万元,降低9.98%,主要是响应国家勤俭节约号召;与上年相比增加0.13万元,增长7.72%,主要是危房改造入户较多。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本部门2019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年初预算和上年比较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19年度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预算相比减少0.20万元,降低9.98%,主要是响应国家勤俭节约号召;与上年相比增加0.13万元,增长7.72%,主要是危房改造入户较多。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未产生公务接费用,与年初预算和上年比较无变化。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三个项目涉及资金1536.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2..87%。组织对2019年度集中供热补贴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5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组织对“污水处理”“集中供热补贴”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6.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1)、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气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是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签订协议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内丘县污水处理厂位于李阳河南岸,由邢台市中瑞达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不产生经济效益,全年最大污水处理能力540万吨,主要社会效益是减少COD,氨氮、总磷、总氮等恶臭气体、污染物的排放,降低污水对环境的危害,2019年污水处理费预算安排446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废气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款294.16万元。
(2)、污水处理费项目是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签订协议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内丘县污水处理厂位于李阳河南岸,由邢台市中瑞达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不产生经济效益,全年最大污水处理能力540万吨,主要社会效益是减少COD,氨氮、总磷、总氮等污染物的排放,降低污水对环境的危害。2019年污水处理费预算安排840万元,我单位每月支付邢台市中瑞达水务有限公司70万元以保证正常运行。全年实际支付污水费827万元。
(3)、集中供热补贴项目、2018年-2019年度供热季集中供热面积110万平米,由石家庄国融安能科技分布能源有限公司承担供热任务,该公司拥有3台生物质燃料锅炉,换热站30个,主管网约25公里,使用生物质燃料约3万吨,财政补贴资金300万元,上年结转50万元。
(4)、内丘县胜利路老旧管网改造(朝阳大街至京广铁路),该项目属于内丘县城区雨水管网工程的一部分,起点为胜利路东铁道桥至朝阳大街,全场0.62公里,铺设双雨水、双污水管道2.48公里,经发改部门批复该工程由内丘县市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资金来源:县级预算资金,支出情况:2019年我单位支出内丘县胜利路老旧管网改造(朝阳大街至京广铁路)工程款41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1.04万元,降低29.88%。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勤俭节约号召。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42.03万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97.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4.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与上年相比持平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较上年无增长。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与上年相比持平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上年相比持平0套。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本部门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无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表以空表列示。
2.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三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经费形式:按照经费来源,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四类。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