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丘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2023-09-01 发布机构:内丘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3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nqxkfb/1698974462695
王兰、吕雪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冀发〔2021〕12号)、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21〕26号)、《邢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邢财农〔2021〕22 号)、《内丘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2021〕5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2022〕9 号)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发展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重点,我局制定了《关于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2023年到县财政衔接资金共计10804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4642万元、省级资金4307万元、市级资金580万元、县级配套1275万元。根据资金使用计划,用于产业项目6141万元,占总资金数的56.84%;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3750万元,占总资金数的34.71%;就业帮扶170万元,占总资金数的1.57%。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提升农村生产条件、改善群众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