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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7号建议的答复

2023-08-31      发布机构:住建局      浏览次数:37     字体:[  ]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zhujianju/1699270435029

梁玉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高空坠物造成伤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确实不容忽视,已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为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防范高空坠物的办法措施。一是明确责任单位,居民小区由物业股负责,建筑工地由安全中心负责,分别抓好高空坠物的防范宣传和排查整改工作。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在审批新建高层建筑时,尽量杜绝外墙砖使用,对存在高空坠物隐患的建筑物设置警示标志并督促责任单位尽快整改。三是加强居民文明意识、安全知识的宣传,居民楼阳台堆放杂物、种植盆栽、悬挂拖把以及安装空调外机与金属晾衣架时要有防范意识,杜绝高层楼房向外抛弃废弃物的现象。四是建议城管部门在审批树立广告牌时考虑其制作牢固度、使用年限,大风季节要加强对广告牌及其他有可能坠落物品的防范,及早予以处置,避免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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