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内丘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2019-10-10 发布机构: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3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4963
对政协内丘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26号提案的答复
吴崇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乡村公路建设的建议”。县农业局,13931932982.
按照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第五条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应由当地乡政府提出申请报县政府同意后,由交通部门按政府要求逐级上报。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