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2020-06-24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浏览次数:2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7725
民进邢台市委:
您提出的“做好农村清洁取暖,确保农民生命安全”的提案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清洁取暖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既关乎群众冷暖,又关乎能否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为此,我县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农村群众清洁环保取暖、安全过冬。
一、层层落实责任。我县把农村清洁取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全县进行了“煤改气”“煤改电”等“双代”工作,目前我县“双代”工作完成46400余户,占全县总户数的约73%。同时,我县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大力开展除“煤改气”“煤改电”外清洁煤推广应用工作,明确发改、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和乡镇职责,强化人财物保障,完善督导验收机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村,具体到人,并建立问责机制,对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问责。
二、严格质量监管。一是严把炉具采购关。对推广使用洁净煤、炉具的采购渠道、生产厂家、质量标准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履行了相关程序,是否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洁净煤、炉具安全可靠。二是严把煤质关。开展洁净煤质量标准集中整治,对所有洁净煤生产经营企业,加强抽检频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洁净煤标准,确保质量达标。目前,我县明确两家洁净型煤生产企业为保供企业,两家企业日生产能力达500吨。在保证供应的同时,加强对企业型煤进行抽检,2020年以来,共监督抽查洁净型煤6批次、工业Ⅰ型煤9批次、发电用煤10批次、洗精煤12批次,共计37批次,合格37批次,合格率100%,确保了农村安全清洁取暖。三是严把销售关。对洁净煤销售严格实行定点、定位管理,严控煤炭销售网点,坚决取缔非法煤炭经营场所和网点。我县还组织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散煤兜售、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在采暖期前、中、后期经常性组织部门和乡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要求部门和乡镇每家每户都要排查到,看是不是达到取暖安全要求,如果存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消除。同时,提高农村居民自我安全防护意识,通过培训、现场示范等方式,提高村民煤气中毒和火灾等事故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四、广泛进行安全宣传。在各类媒体、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如“洁净型煤如何使用才安全”“推广使用洁净煤 还家乡白云蓝天”“使用环保炉具、燃用洁净煤、改善空气质量”等宣传推广资料。利用农村大喇叭大力宣传使用洁净型煤和配套炉具的政策、意义及安全注意事项。印发明白纸,张贴到醒目位置,向群众宣传讲解安全使用方法和注意实现及洁净型煤和清洁炉具的好处,引导群众改变使用原煤取暖的习惯,增强使用洁净煤的自觉性,提高环保意识。同时,进行现场展示,展示过程中,广大群众了解到洁净型煤耐燃烧、热值高、无污染等多种特点,这种直观的宣传形式增强了群众对洁净煤的认知度和使用洁净煤的积极性、主动性,也促进了散煤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不知您对我们的答复是否满意,我们将持续做好农村洁净煤的安全使用工作,请您一如既往的关注和监督我们,我们将尽一切努力做好我们的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