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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内丘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62号提案的答复

2024-08-26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22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nqxnyj/1729145783190

张运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如何保护我县野生中草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成立酸枣商会,共同打造“邢枣仁”品牌,统一行业标准,规范运营,真正确立内丘在全国酸枣行业的核心地位和价格话语权;二是成立酸枣产业办公室,内丘县酸枣产业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着力解决酸枣产业发展遇到的各类问题,统筹产业发展规划,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争取专项资金、政策扶持,酸枣产业办公室引导酸枣行业发展,酸枣商会主导行业发展;将酸枣发展与扁鹊中医药文化相结合,加大酸枣企业的招商引资,共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三是我县发布了“关于保护野生酸枣资源及限期采摘野生酸枣的公告”,明确9月20日前禁止采摘野生酸枣,各相关职能单位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均开通举报电话,发现违规严肃处理;在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平台及时、适时更新相关内容,包括种植技术、行业规范等,依托互联网助力酸枣行业的发展。

下一步,我县将“助眠之城、静养内丘”的战略指引下,持续在GAP标准的种植基地,产品研发、深加工,品牌建设等环节发力,深耕产业链,不断推动产业做大做强用酸枣描绘绿水青山的新画卷,勾画出乡村振兴新蓝图。 

内丘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