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内丘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2024-08-26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nqxnyj/1734940955198
对政协内丘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63号提案的答复
程月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酸枣采收管理,减少破坏酸枣资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近几年来,内丘县高度重视酸枣资源的保护,内丘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保护野生酸枣资源及限期采摘野生酸枣的通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县有关职能部门,包括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等部门,从源头上杜绝酸枣抢青,并加强巡逻。
下一步打算:一是在酸枣种植乡镇张贴关于保护野生酸枣资源及限期采摘野生酸枣的通告,每个村至少张贴一张;二是联合公安加强对未成熟酸枣的巡逻;三是联合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严禁销售、交易未成熟酸枣;四是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禁止破坏酸枣树木的巡逻,严禁盗伐、毁坏行为;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各职能部门加强宣传,在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平台、媒体上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
内丘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