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2-20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浏览次数:124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zfb/1587803003077
本报告依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河北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内丘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内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扁鹊大道269号,邮编:054200,办公电话:0319-6861128,值班电话:0319-686100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内丘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要求,坚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排名位居全市各县市区第一。
(一)加强组织保障。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该项工作,并在网站上公开其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公布后,县政府主要领导提议,将学习《条例》列为县政府常务会议题进行学习,同时要求县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镇长列席会议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重点对外公开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权力清单、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及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等。2019年编制县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共梳理出我县政务服务事项1119项,其中“马上办”事项425项,“网上办”事项788项,“就近办”事项65项,“一次办”事项705项,及时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
在政府网站公开了2019年度承办的145件县人大代表建议、57件县政协提案结果;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内丘政务”微信公众号,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每周更新发布、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同时及时办理回复工作,建立与群众的良性双向互动,切实把“内丘政务”微信公众号打造成为公开政务信息、展示政府形象的网络平台,自今年7月份以来,已累计更新24次,发布信息47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4405条,在邢台市政府网站县市区版块上传信息417条。
(三)依申请公开。我办2019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4个,其中经主动与申请人见面、协调部门现场办结1个,按申请人要求纸质邮寄办结3个。
(四)亮点工作。一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扎实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更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重要指示。我县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县级融媒体中心,整合了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广播电视台、内丘报、内丘发布等新闻媒体平台,开办了“百姓问政”专题栏目。把政府部门和相关干部推到聚光灯下,由“幕后”变成“前台”,面对面接受群众提问,现场解疑答惑、承诺解决。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被问政单位不仅阐述政府工作目标要求,把政策传递下去,还必须说清措施、当前进展、完成期限等,及时回应民生关切,真正把“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落到了实处。栏目开播以来,累计播出37期,问政部门100余次,群众回访满意率100%,起到了“政府事、百姓知,群众盼、政府办”的双向效果。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好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先后承担了邢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两个试点任务。率先探索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将企业开办涉及到的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社保登记4个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社保登记合并到企业登记环节中,同时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确保全县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探索冠“内丘”名称的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8小时)办结,打造了“内丘审批速度”,优化了营商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924 | 666 | 525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2652 | 826 | 2182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207 | 351 | 46832 |
行政强制 | 147 | 39 | 329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8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2 | 2644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期盼和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标准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2020年,我县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法律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三是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内丘政务”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积极公开社会关注度高、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丰富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四是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能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单位进行提醒问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