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30 发布机构:统计局 浏览次数:10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nqxtjj/161234428487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按照新《条例》规定和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改革、服务、提质为着力点,认真做好统计信息服务,逐步实现统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为满足政府决策、社会发展、公众需求发挥应有作用。
(一)健全机构,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加强与办公室、综合科、法规科、普查中心等主要承办科室的沟通。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严格落实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条例》规定,切实提高局干部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二)完善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三)围绕中心,及时发布统计政务信息。围绕县委、县政府和统计中心工作,做好公开目录的调整和完善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统计工作的动态、人事、资金、政策法规、月度和年度统计数据、统计业务信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
(四)严格程序,主动公开统计执法信息。结合新颁布的《统计法实施条例》进行解读和宣传,特别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在对统计违法行为处罚方面的条款,宣传到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使统计调查对象增强统计法律意识。通过公开统计执法案例的分析和宣传,促进调查对象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统计部门作为政府部门中的服务机构,我局充分认识到提供“快、精、准”的统计信息是统计职能的最直接体现,我局将继续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快精准”的要求,以全心全意服务的宗旨,做好统计政府信息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无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张我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我局将继续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