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2021年2月1日-2月5日)
2021-02-05 发布机构:税务局 浏览次数:3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guoshuiju/1631243738006
文书信息 | 设定依据 | 税务行政许可项目 |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税务机关 |
(冀邢内丘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12)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1130523MA0E24HD6Y | 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冀邢内丘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13)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1130523MA0FRMYR5H | 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冀邢内丘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15)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132224********2411 | 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冀邢内丘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16)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1130523063361719U | 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冀邢内丘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17)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91130523MA0FFY0Y3R | 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冀邢内丘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21)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911305236813668836 | 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冀邢内丘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22)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91130523MA0FGJE681 | 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冀邢内丘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23)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91130523MA0FFQBT0F | 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冀邢内丘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26)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92130523MA0C6W032U | 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冀邢内丘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25)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91130523MA0EYA8A5R | 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