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邢台市交通运输局省道S341德州至昔阳公路獐獏乡至岗底段改建工程使用草原的批复
2024-12-17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内自然字[2024]28号 索引号:linyeju/1757494009056
关于邢台市交通运输局省道S341德州至昔阳公路獐獏乡至岗底段改建工程使用草原的批复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因省道S341德州至昔阳公路獐獏乡至岗底段改建工程项目提交的使用草原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因省道S341德州至昔阳公路獐獏乡至岗底段改建工程项目临时使用侯家庄乡羊峪村集体其他草地0.4317公顷(折合6.48亩),使用期限为24个月。
二、你局应在被批准的临时使用草原期限之内,需在工程完工后按照植被恢复方案做好草原植被恢复工作。
三、你局要与被使用草地相关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依法补偿到位后,方可使用草地;并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占用草地,破坏植被等行为。
四、我局严格执行监管清单制度,加强对该项目使用草地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五、本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临时占用草原期满,你单位应恢复草原并及时退还。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