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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邢台洋嘉工矿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省太行山前断裂带-内丘段地热勘查使用草原的批复

2025-06-30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内自然字[2025]18号      索引号:linyeju/1757494288146

关于邢台洋嘉工矿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省太行山前断裂带-内丘段地热勘查使用草原的批复


邢台洋嘉工矿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因河北省太行山前断裂带-内丘段地热勘查项目提交的使用草原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因河北省太行山前断裂带-内丘段地热勘查项目临时使用大孟村镇西庞村集体其他草地0.0810公顷(折合1.2150亩),使用期限为24个月。

二、你公司应在被批准的临时使用草原期限之内,需在工程完工后按照植被恢复方案做好草原植被恢复工作。

三、你公司要与被使用草地相关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依法补偿到位后,方可使用草地;并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占用草地,破坏植被等行为。

四、我局严格执行监管清单制度,加强对该项目使用草地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五、本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临时使用草原期满,你单位应恢复草原并及时退还。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