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0]第4号
2020-01-19 发布机构:zrzyhghj 浏览次数:4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743427654/2020-00658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0]第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 2019年12月30日,以冀政转征函[2020]296号文件批准转用、征收集体土地2.2529公顷,批准用途1、2号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现将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有关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内丘县2019年度第九批次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1号地征收大孟村镇北良屯村位于内丘县大孟村镇北良屯,东至北良屯;南至北良屯;西至北良屯;北至北良屯,面积为1.5626公顷的土地。2号地征收金店镇南北光村位于南北光村西北角,东至南北光村耕地;南至南北光村土地(乐成西路绿地);西至南北光村耕地;北至南北光村耕地,面积为0.6903公顷的土地。该批次用地面积共计2.2529公顷,其中农用地1.6253公顷(耕地1.5993公顷、园地0.0260公顷),建设用地0.6276公顷。
三、征地补偿情况:土地补偿费按区片地价,该批次1、2号地块位于内丘县第Ⅱ区片,区片价为76.8万元/公顷(5.12万元/亩)。
该批次1号地块1.5626公顷土地为大孟村镇北良屯村集体土地
地上附着物情况:违法建筑物已罚没
青苗补偿费:0万元
土地补偿费:120.0077万元
征地补偿费总额:120.0077万元
该批次2号地块0.6903公顷土地为金店镇南北光村集体土地
地上附着物情况:违法建筑物已罚没,其余附着物待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后据实补偿
青苗补偿费:待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后据实补偿
土地补偿费:53.0150万元
征地补偿费总额:53.0150万元
该批次征地补偿费总额:173.0227万元
四、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一次性交付村委会
五、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六、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内丘县人民政府
二○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