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2020]第2号
2020-09-08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4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599622397210
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2020]第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8月18日,以冀政转征函[2020]1113号文件批准转用、征收集体土地17.3282公顷,批准用途1号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内丘县2020年度第九批次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1号地征收金店镇北辛庄村面积为7.0138公顷的土地和金店镇西张村面积为10.3144公顷的土地,地块位于河北内丘工业园区三翰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北角,东至西张村;南至西张村、北辛庄村;西至北辛庄村;北至西张村。该批次用地面积共计17.3282公顷,其中农用地13.6265公顷(耕地12.8021公顷、农村道路0.3698公顷、田坎0.4546公顷)、未利用地3.7017公顷。
三、征地补偿情况:土地补偿费按区片地价,该批次1号地块位于内丘县第Ⅱ区片,区片价为76.8万元/公顷(5.12万元/亩)。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据实补偿。
四、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一次性交付村委会
五、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六、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内丘县人民政府
二○二○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