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2021]第2号
2021-01-22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6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12148158173
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2021]第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 2020年12月23日,以冀政转征函[2021]67号文件批准转用、征收集体土地2.6222公顷,批准1、2号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内丘县2020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1号地征收官庄镇下屯村面积为1.9791公顷的土地,地块位于河北内丘工业园区南园,东至已征国有建设用地;南至下屯村;西至已征国有建设用地;北至下屯村。该批次2号地征收官庄镇下屯村面积为0.6431公顷的土地,地块位于河北内丘工业园区南园,东至已征国有建设用地;南至下屯村;西至下屯村;北至下屯村。该批次用地面积共计2.6222公顷,其中农用地2.6222公顷(林地2.0494公顷、设施农用地0.5564公顷、农村道路0.0164公顷)。
三、征地补偿情况:土地补偿费按区片地价,该批次1、2号地块位于内丘县第Ⅱ区片,区片价为76.8万元/公顷(5.12万元/亩)。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据实补偿。
四、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一次性交付村委会
五、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六、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内丘县人民政府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