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2021]第7号
2021-02-08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8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13963421125
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2021]第7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 2020年12月29日,以冀政转征函[2021]1003号文件批准转用、征收集体土地2.5337公顷,批准1、2号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内丘县2020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1号地征收官庄镇下屯村面积为2.1660公顷的土地,地块位于官庄镇下屯村,东至下屯村;南至下屯村;西至下屯村;北至下屯村。该批次2号地征收金店镇西张村面积为0.3677公顷的土地,地块位于金店镇西张村,东至西张村;南至西张村;西至西张村;北至西张村。该批次用地面积共计2.5337公顷,其中农用地2.5337公顷(耕地0.3504公顷、林地2.1002公顷、农村道路0.0831公顷)。
三、征地补偿情况:土地补偿费按区片地价,该批次1、2号地块位于内丘县第Ⅱ区片,区片价为76.8万元/公顷。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据实补偿。
四、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一次性交付村委会
五、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六、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内丘县人民政府
二○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