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2021]第8号
2021-03-08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5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22623215467
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2021]第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 2020年12月31日,以冀政转征函[2021]465号文件批准转用、征收集体土地1.0303公顷,批准建设用地项目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内丘县禹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M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
二、该项目拟征收南赛乡郭家沟村面积为1.0303公顷的土地,地块位于郭家沟村西南角,东至郭家沟村土地;南至郭家沟村土地;西至郭家沟村土地;北至郭家沟村土地。该项目用地面积共计1.0303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
三、征地补偿情况:土地补偿费按区片地价,该项目地块位于内丘县第Ⅲ区片,区片价为73.65万元/公顷。该项目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四、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一次性交付村委会
五、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六、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内丘县人民政府
二○二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