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2021]第9号
2021-06-02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2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22623846686
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2021]第9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 2021年5月19日,以冀政转征函[2021]1375号文件批准转用、征收集体土地21.0330公顷,批准建设用地1号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内丘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1号地拟征收金店镇北辛庄村面积0.0767公顷和金店镇西张村面积20.9563公顷的土地。地块位于河北内丘工业园区北园,东至西张村土地;南至西张村、北辛庄村土地;西至西张村、北辛庄村土地;北至西张村土地。该批次用地面积共计21.0330公顷,其中农用地18.7357公顷(耕地18.0012公顷、农村道路0.2760公顷。田坎0.4585公顷),未利用地2.2973公顷。
三、征地补偿情况:土地补偿费按区片地价,该项目地块位于内丘县第Ⅱ区片,区片价为76.8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据实补偿。
四、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一次性交付村委会
五、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六、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内丘县人民政府
二○二一年六月二日